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提高课程建设水平,确保我校课程建设科学、规范、合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课程建设的内容课程建设主要包括师资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条件、教学方法、管理水平与教学效果、课程特色等方面的内容。每一个方面的具体内涵详见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课程建设评审指标体系。二、课程建设的等级标准学校开设的全部课程应按照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课程建设评审指标体系进行建设和评审。课程建设评审结论分为合格课程、优质课程、校级精品课程、省级精品课程、国家级精品课程五级。(一)校级合格课程合格课程建设是课程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达到合格课程标准是对课程建设的最基本要求。各教学单位要重视合格课程建设工作,尤其要重视新上专业的课程建设,尽早使其全部达到合格课程标准。校级合格课程建设,一是要重视教师队伍建设。课程主讲教师所学专业应与申报课程相符合或经过1学期以上(含1学期)的该专业方向进修学习,并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形成了人员相对稳定,具有一定教学和科研能力的教师梯队。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