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郎德小学教学质量奖惩制度(2011年5月16日修改) 为提高教师开展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增强教师的质量责任意识,促进教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特修改制定郎德小学教学质量奖惩制度。 一、奖惩依据和获奖的基本条件 (一)依据1、全镇依据:以全镇教育专干统计全镇或全县统考统改成绩的人均分(不减分)为准。2、全县依据:以教研室印发的全县统考统改成绩专辑的实际人均分为准,与同级同类学校同班级相比。(二)获奖的基本条件1、巩固率达95%以上。2、考试过程中,不出现违反考风考纪事件。 二、奖励办法(一)统考科目单科奖1、名次奖(1)语文、数学 全镇:名列第一名奖励100元;名列第二名奖励80元;全县:名列第一名奖励600元;名列第二名奖励500元;名列第三名奖励400元;名列第四名奖励300元;名列第五名奖励200元。(2)英语 全镇:三年级名列第一名奖励50元;四年级名列第一名奖励100元,名列第二名奖励80元;五六年级不奖;全县:名列第一名奖励600元;名列第二名奖励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