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外包”能否规避劳动合同法为了节约用工成本,不少企业纷纷采取了外包措施,就是将企业的部分用工发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来完成,自己不再直接招工操作。然而,这种外包方式究竟是承包关系,还是劳动关系?最近江苏省南京市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包厨厨师状告发包企业”的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七名包厨厨师 被“炒鱿鱼”繁忙的南京市中山东路上有一座豪华的三星级涉外商务旅游饭店。2002年6月,酒店为了控制用人成本支出,决定将餐饮部外包出去。经过洽谈,厨师出身的南京市民许存林被酒店看中,双方于同年7月22日签订了包厨协议,期限一年。协议约定,酒店聘请许存林全权负责厨房的正常运作及日常事务,月薪3.2万元,许存林必须遵守酒店的规章制度等。协议签订后,又有6名厨师也先后被招进酒店工作。但酒店对厨房厨师3.2万元工资总额没变,许存林每个月大概能拿到1.5万元,其他厨师在2000元左右。酒店与许存林签订的包厨协议期满后,双方没再续签,但许存林仍继续从事主厨工作,实际月薪也未发生变化。其间,许存林也找到酒店领导,希望能够签订劳动合同,而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