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项目代建资料管理办法 一、代建单位资料管理职责1、负责工程准备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按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报批,保证开工、竣工手续内容齐全,资料完整,设专人对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和竣工验收文件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2、在工程招标及与工程各参建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时,应对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的编制责任、套数、费用、质量和移交期限等提出明确要求。3、向参与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资料。4、建设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保证相关物资文件的完整、真实和有效。5、监督和检查工程各参建单位工程资料的形成、积累、著录和立卷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检查工程资料的形成、积累、著录和立卷工作。6、在应签认的工程资料上签署意见。7、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形成竣工验收文件。8、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的资料,编制工程建设档案。9、工程竣工验收后,向备案机构提供相关工程备案文件,办理备案手续。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