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文山秀华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业 务 管 理 奖 惩 制 度(提交讨论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提高业务办理水平,防止业务差错对工作造成的不良影响,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窗口业务第二条 接待学员报名和教练员投档时,必须严格报名审核程序,严格报名资格条件审查。身份证、暂住证、驾驶证审核差错或信息录入差错,每次扣罚工资 元。第三条 新增学员信息录入必填项目漏填一项每次扣罚工资 元。第四条 为学员照相和为学员录入指纹,必须符合交警考试部门的要求。发生差错每次扣罚工资 元。第五条 信息录入前,必须严格按交警考试部门规定审查学员身体条件,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接收报名或录入信息后。进入培训程序后才发现学员不符合身体条件的,每次扣罚工资 元。第六条 窗口接待学员报名或教练员投档时,必须坚持“先交费、后录入信息”原则。发现信息录入后没有交费的,每次扣罚工资 元。第七条 学员信息录入后,必须在24小时内做出报名学员台账,延期不做学员台账的,每资扣罚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