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进修医师管理制度生效日期:1997年5月18日 修订日期:2011年7月1日 一、我院接收进修人员条件: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正规医学院本科校毕业,县级及以上医院工作3年以上,大专、中专毕业后工作5年以上具有专业实践经验者。二、进修申请流程(一)采取单位推荐、我院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对于边远省、市、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进修人员在录取时可给予适当照顾。凡拟来我院进修人员,必须填写进修申请表,由选派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后返回我院医务部,经审查合格后择优录取。(二)进修医师收到我院进修同意公函后,在规定时间内来医务部报到。(三)医务部为来我院进修人员安排岗前培训,并介绍进修科室的一般情况和进修期间的指导老师。三、进修人员监督和管理(一)进修前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包括医院规章制度、医院病历书写指导和管理规范等内容。(二)进修期间应统一着装,遵守我院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科室工作安排,规范服务,不得利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