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学励志社奖惩制度一、基本制度和成员要求1. 严格考勤,励志社成立后至少每周举行一次例会,参会者应提前五分周到场到工作人员处签到,参会人员不得迟到或早退,不得无故旷会。2. 例会以讨论为主要开展方式,坚持民主,认真广泛的听取每位社员意见或建议,望大家积极发言。3. 励志社组织外出采风时,成员必须严格听从社团干部的统一安排。4. 励志社全体成员要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自觉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和校纪校规。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开展活动,在校内不得进行宗教活动(包括传教、发展成员、做礼拜等)。5如有校内或校外的演出任务,要认真对待,力求演出高质量的节目。6励志社成员必须严格遵守校规校纪以及服从社团组织人员的组织领导。一经发现违反校纪现象,立即劝退。7励志社成员之间,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共同进步, 充分发挥主人翁意识和主观能动性。8. 励志社全体成员都应有一颗热爱戏剧文化和社团生活的心。9. 励志社全体成员必须认真参与社团例会,积极履行社团工作职能,如有活动,活动道具要妥善保管,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