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心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制度继续教育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构建终身学习体系的主要渠道,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是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之一。为使我校每次的继续教育学习培训达到预期的目的,根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特制订岑巩县注溪中心小学“十二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参训教师学习培训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十二五”继续教育期间的各种学习培训。第一条 继续教育管理机构要认真规划,积极创造条件为教师提供学习培训的机会,使每位教师都能参加县级以上的培训。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认真规划,为教师提供校本研修的机会。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教师综合素质提高和打造骨干教师队伍作出贡献。通过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第二条 “十二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行学时管理制度,每位教师参加县级以上的培训应达240学时,县级安排的学习培训机会,因学校原因未妥善安排教师参加学习,造成教师继续教育学习培训不合格者,由学校承担责任;属于教师个人原因(安排了未参加培训或参加培训没有遵守培训纪律)造成继续教育学习培训不合格者,责任自负。第三条 根据县局安排,认真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