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临床医师资质授权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管理,确保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卫生部全国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江苏省手术分级管理规范(2010版)及江苏省手术分级目录(2010版)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院所有注册执业医师。第三条,医师授权管理范围应与医院的等级、功能、任务,与匹配的技术能力相一致,具备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相应的诊疗科目。第四条,医师授权的认定原则:各级医师的授权必须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前提下,根据医师的技术资质(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及其实际能力水平,确定该医师所能实施和承担的相应诊疗范围与类别。第二章 管理机构第五条,医院成立医师资质授权管理委员会,由分管院长担任主任委员,医务部和人力资源部主任、部分高级专家担任委员。主要职责为审定医师资质授权标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部。职责为协调日常工作,协调制定医师资质授权范围和标准,组织医师资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