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人力行政部激励办法(试行)一、 目的为不断健全完善部门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员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部门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特制定本办法。二、 招聘主管的激励考核指标:录用人数1、 激励:每月基本招聘量(10*招聘专员人数),不计入激励;每超过1人,由招聘专员招聘的激励按招聘专员激励的1/5执行;由招聘主管自己招聘的激励参照招聘专员的激励。注:招聘激励以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并完成7天试用后继续留岗。2、 处罚:未完成基本工作量的,每缺一个处罚50元/人。三、 招聘专员的激励考核指标:录用人数1、 激励:每月基本招聘量10人,不计入激励;超过1人,未超过10人(含)激励50元/人;超过10人,未超过20人(含),激励80元/人;超过20人,未超过50人(含),激励100元/人;超过50人,激励200元/人。注:1因招聘到一个负责人,负责人推荐入职批量团队成员的情形下,激励标准为:负责人的激励仍参照上述激励标准;团队成员20元/人。注:2招聘激励以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并完成7天试用后继续留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