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低值品、易耗品和材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低值品、易耗品和材料是学校固定资产的组成部分,为加强我校低值品、易耗品和材料的科学管理,满足教学科研发展的需要,提高物资的经济效益,防止积压浪费和堵塞漏洞,根据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专人负责、合理节俭”的原则,切实加强低值品、易耗品、材料的管理。第三条 学校的低值品、易耗品、材料管理实行两级管理,由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设专人统一管理,各学院、部门由本单位兼职资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第二章管理范围及分类第四条 建账管理范围:1、低值品:单价不满元且在元(含)以上的,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并能单独使用的物品。部分价值在200元以下,但属于公、民两用的物品,也纳入低值品管理范围: (1)低值仪器仪表和教具:录音机、照相器材(镜头、放大镜、曝光表、闪光灯等),万用表,计算器,望远镜,钟表(含秒表),电话机等。 (2)机电类:电扇,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