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一、为规范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管理,充分调动高层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结合公司的保密协议、公司章程、公司管理制度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简称高管制度。二、本管理办法所称“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包括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技术总负责人、生产总负责人、销售总负责人、董事长助理、总经理助理等岗位人员。公司可以根据各岗位的实际责任情况,进行调整,删除或者增加高管人员。 本制度所指高管并不意味着其享受公司高管所享受的福利待遇。第二章 公司股东、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的义务机制一、公司股东、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监事的权利机制由公司章程加以规定。二、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