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监理记录填写公司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的规定,结合云南省公路建设管理情况和公司实际,对监理记录的填写工作进行了规范,监理人员在监理工作中应该如实、准确、详细地作好监理记录,并做好监理记录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1、监理记录分巡视记录、旁站记录和监理日志三种。2、记录人:巡视记录和旁站记录由进行巡视和旁站的监理人员记录;监理日志由监理机构(总监办、驻地办)记录。巡视记录、旁站记录、监理日志由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人审核。3、记录内容: (1)巡视记录: 监理人员应重点巡视记录:正在施工的分项、分部工程是否已批准开工;质量检测、安全管理员是否按规定到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现场使用的原材料或混合料、外购产品、施工机械设备及采用的施工方法与工艺是否与批准的一致;质量、安全及环保措施是否实施到位;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校准;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施工自检和工序交接。 监理人员每天对每道工序的巡视应不少于1次,并按附表格式详细做好巡视记录。现场质量巡视主要内容见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