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监理工作月度考评管理办法为了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满足委托人各项经营目标的实际,进一步强化和规范监理活动,体现监理既监督又服务的思想,为委托人提供优质的技术咨询与管理服务,依据监理规程和监理合同等,特制订本管理办法。一、监理月度考评组织委托人现场各专业主管每月28日前完成后附表(监理工作质量月检查评分表)中各项内容的考评工作,次月1日前将考评结果报经主管工程领导签字确认后发往监理单位,监理单位签认后于3个工作日内返还,逾期返还或不返还时则视为默认;如有异议,则将充分而足够的意见附后,由委托人的主管工程领导组织各专业主管最终确认后作为本月对监理单位进行奖罚的依据。二、监理月度考评办法:2.1、本项目监理工作月考评内容共七个分项,总分值为100分,考评分为优秀(10090分)、合格(8975分)、不合格(74分以下)三个档次。2.2、每月监理工作月考评必须达到75分以上,否则扣除监理服务费5000元人民币。2.2、若当月考评为不合格,监理公司必须组织项目监理部全体人员进行原因分析,查找问题,对扣分项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