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杭州制造有限公司员工参加在职学历提升继续教育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公司人才战略,为推进学习型企业建设,激励在职工作人员学习热情,有效提升员工业务素质,满足现代化企业对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优化员工学历层次与结构,规范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工作,依据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办法,制定本教育学费报销细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员工参加在职学历提升教育系指为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承认的专科、本科和硕士研究生等学历教育。第二条在职学历教育应遵循择优选派、专业对口、就近择校(不允许跨地区跨省学习)、业余为主的原则。公司对申请参加在职学历继续教育的员工审核筛选后,在同一时间内的学习人数应控制在公司职工总数的5以内。公司员工重复参加同一层次的学历(学位)进修,只享受一次有关补贴。第三条符合以下条件的员工,可自愿申请参加在职学历教育:(一) 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为公司服务(含)一年以上的员工。(二) 男性35岁以下、女性30岁以下;攻读硕士学位的(特殊批准的除外)。(三) 攻读专科、本科、硕士和学位的学员食宿费均自理。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