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员工考勤及劳动管理制度员工考勤及劳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干部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综合素质,维护社内工作秩序,保持各岗工作的畅通,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 考勤内容第一条 考勤是指对所属员工的出勤、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旷工、事假、病假、休假、值班、加班等情况的记录,也是对员工进行工资考核的基本依据之一。第二条 员工按照制度工作时间,准时到达和离开工作岗位,即为出勤(临柜人员须提前10分钟到岗,着装整理营业事务)。第三条 下列情况视为出勤,但必须在本单位作记录说明:因公外出,不能按时在本单位上下班的;经大社主任批准脱产和半脱产学习的。第四条 上班后无故不到岗或下班提前离岗的(以5分钟为限),视为迟到或早退,每月累计4次视同旷工半天;超过5分钟,每月累计2次视同旷工半天,依此类推。第五条 员工未经允许或不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1小时以下者视为擅离职守。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旷工一日:无正当理由1小时不到岗的;擅离工作岗位超过1小时的;1个月内迟到或早退累计时间超过1小时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