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复旦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13-05-21 阅读次数:2470次 (试行) 为促进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服务,充分发挥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的效益,特拟定本管理办法。1.总则第一条仪器设备共享建设目的。是充分利用学校优质仪器设备资源,更好地为科研教学服务,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益,推动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分布合理、定位准确、开放高效,实现资源共享。第二条凡是列入资源共享系统的仪器设备及其所在机组、实验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均属于本办法管理范围。第三条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工矿企业等均为资源共享系统的开放服务对象。对本部门以外的服务,均为对外共享服务。2.仪器设备共享的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仪器设备共享的组织管理机构,是复旦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由校仪器设备专家委员会,相关部处负责人及学校主管领导组成。校仪器设备专家委员会是由校仪器设备技术专家、学科专家、仪器设备管理专家、教育教学管理专家组成。第五条该组织负责制定学校设备共享的管理办法,对共享设备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