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激励约束机制的意见(试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激励约束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特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一)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或主要投资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等法律法规,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以全员“一岗双责”为基础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规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经常性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备案和监控管理,制订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强化生产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