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安全目标管理及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切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真正把安全生产落到实处,我矿每年的安全生产目标是:全年消灭重伤以上事故,轻伤率万吨在1以下,消灭机电二类事故,工程质量优良率达20%,消灭合格品及等外品,为达上述目标。特制定本奖惩制度。第二条 矿将每周在调度室由矿长或工程师主持召开一次(即星期一早上7:008时)安全生产生产调度会,班长以上的管理人员参加处理安全生产的不利环节,消除不安全隐患。第三条 矿每月由工程师组织一次职工安全学习,每个职工必须到会。第四条 矿在总结月、季、年度工作的同时,必须认真对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表扬和奖励在安全工程中做出成绩的班组和个人。第二章 奖励第五条 职工有下列成绩之一者,矿奖励300500元。1、遵章守纪、模范执行“三大规程”在安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矿上及时撤出人员的,以及制止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而避免事故发生的。3、抢救事故的有功人员或减轻事故危害性程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