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电气1 电气运行安全1.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水电生字1977第113号)。1.2 电气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1.3 电气作业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定期进行检查试验。1.4 电气作业人员上岗,应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1.5 易燃、易爆场所的和线路的运行与检修;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通用要求(GB3836 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执行。1.6 必须要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定期检测。1.7 变、配电所必须制订符合现场情况的现场运行规程,并在其规程中明确规定值班人员的职责。1.8 运行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证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1.9 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是怕安全距离。1.10 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