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市交通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鞍委发20065号)的通知要求,市交通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交通工作全局,认真贯彻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我市“总量倍增、位次前移、追赶沈大、殷实和谐”的工作目标,以提高交通运输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出发点,努力建设安全、畅通、舒适、美观、和谐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用交通工作的实际行动和有效业绩,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服务中心的原则。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交通中心工作,以良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规范化的运输市场管理,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发挥保障和先行作用。(二)坚持科学规划的原则。重点做到提高规划的前瞻性和科学性,保证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和必要的项目储备。同时,做到科学分析每一个交通建设项目,特别是在建设标准上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