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前 言XX公司位于XX州XX县境内,该矿渣微分项目主要是将矿渣加工成可作为水泥配料使用的矿渣微粉,项目规模为年产15万吨矿渣微粉。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09】159号)等要求,XX公司委托我公司进行“XX公司年产15万吨矿渣微粉生产项目”安全预评价工作。在接受安全评价工作的委托之后,本公司立即成立安全评价小组。评价人员在认真分析研究XX公司年产15万吨矿渣微粉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并于2011年3月29日,对该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初步了解和掌握建设项目地理位置以及周边情况。此次评价是在充分利用各种现有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现场调查和分析,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建设项目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标准,从劳动安全角度论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根据国家已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规程和规范及有关文件,全面、客观、公证地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