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广东商学院办公用房分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办公用房的分配、使用和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和广东商学院公用房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公用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办公用房指教学、教辅、科研、机关、直属单位的办公室用房以及会议室、资料室等辅助用房。第三条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对办公用房进行统一规划、调配,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第二章 分配原则及依据第四条 分配原则(一)坚持统一规划、标准配置的原则。(二)坚持资源共享、高效利用的原则。(三)坚持相对集中、便于管理的原则。 (四)坚持总量控制、自行调节的原则。 (五)坚持留有余地、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 分配依据(一)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和广东商学院公用房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二)根据我校办学的实际需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