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广东省工程建设领域用工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工程建设领域用工管理,保障施工现场人员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领域用工实名制管理是指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应取得施工许可的在建建筑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与其签定劳动合同的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本办法所称施工企业,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 本办法所称施工现场人员即实名制管理对象,是指建筑项目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工人。建筑项目负责人包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