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广东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指导意见(试行)为稳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建立签约服务补偿与激励机制,现制定广东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指导意见(试行),指导各地评价本地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效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评价家庭医生团队绩效。 一、基本原则(一)导向性原则:通过规范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以首诊性、连续性、可及性、综合性、协调性为特征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构建分级诊疗的基层卫生服务体系。(二)指导性原则:在省卫生计生部门制定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基础上,依据不同地市经济发展水平、基层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信息化水平、居民卫生服务需求的差异,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本地化评价方案。强调签约服务质量,签约一个,做实一个。(三)实践性原则:今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绩效评价将综合应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经费拨付、考核评价、激励分配等方面,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并在实践应用中不断调整,逐渐完善。(四)过程-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