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南省红火蚁防控技术方案1.防控目标通过科学监测评价、严格的检疫和科学的施药控制,扑灭疫情点,严防蔓延,控制危害。2.防控原则根据红火蚁发生情况,在对发生区进行科学全面监测的基础上确定化学防治的重点和具体方法;主要采用点面结合、毒饵为主的施药技术,防治后科学评价效果,指导随后的防治工作;对发生区内的土壤、肥料、苗木、草皮、垃圾等可能染疫的物品进行化学药剂处理,防治红火蚁传播。3.防控技术措施防治方法包括毒饵法、药液灌巢法和粉剂灭巢法,常用的化学药剂剂型包括耳剂、水剂和粉剂。3.1 毒饵法3.1.1 适用范围适用于不同类型的红火蚁发生地点。3.1.2 要求毒饵的作用效果较缓慢,一般施用后 1-4
2、 周达到较好的防效为佳。3.1.3 使用方法 2 可以对单个蚁巢进行处理或发生区普遍撒施毒饵,也可以根据红火蚁的发生情况两种方法结合使用。推荐使用药剂:0.1%茚虫威 饵剂、0.75%氟蚁腙耳剂。3.1.3.1 单个蚁巢处理 对活蚁巢密度较小、分布较分散且诱饵法中工蚁数量较少的发生区进行单个蚁巢处理。在使用耳剂是不要扰动蚁巢,在距蚁巢 50-100处点状或环状撒放毒饵。根据活蚁巢体积大小和毒饵剂商品使用说明确定毒饵用量,一般直径在30-50的 蚁巢使用推荐用量的中间值,小于 30或大于50的蚁巢使用推荐用量的上限值和下限值。3.1.3.2 普遍撒施毒饵对蚁巢密度较大分布普遍或采用诱饵法普遍诱到
3、工蚁,但很难发现活蚁巢的发生区,采取普遍撒施毒饵法进行防治。处理较小面积区域时可直接用手(穿戴塑胶或橡皮手套)撒播,处理较大面积区域时可用手摇式撒播器撒施。撒施毒饵剂是要覆盖所有发生区的所有地点。毒饵剂的用量根据活蚁巢密度、诱饵法监测的工蚁密度和毒饵剂商品使用说明确定,一般每 100使用推荐用量的 2 倍左右。3.1.3.3 综合处理在红火蚁严重发生区域,在蚁巢密度大、分布普遍情况下采用单个蚁巢处理与普遍撒施毒饵相结合的方法,以提高防治效果。 3 3.1.3.4 补施毒饵在使用毒饵剂防治红火蚁后,经防治效果评定,对分布有活蚁巢、诱集到工蚁的地点进行补施处理。一般采用围绕这些地点小范围点施的方法
4、。处理活蚁巢时毒饵剂的用量同单个蚁巢处理,处理诱集到工蚁的地点按推荐用量的下限值使用。3.1.4 防治效果评定根据有关监测、药剂防治评价标准进行防治效果评定。防治前进行一次调查,记录活蚁巢密度、工蚁数量,防治实施后 2-6 周内 对发生区进行全面调查 1 次。3.1.5 注意事项使用毒饵剂时地表适宜温度为 21-35,地面应比较干燥,在使用毒饵剂后 2 小时无降雨,并且尽量在红火蚁活动觅食时间施用。毒饵剂施药时间应根据不同季节而定,高温季节应在傍晚或上午进行,低温季节在中午进行。3.2 灌巢法3.2.1 适用范围适用于有明显活蚁巢的发生区域。在红火蚁活蚁巢密度较小且明显、但对人的健康或重要设施
5、等造成威胁、急需尽快处理的情况下,采用灌巢法防治红火蚁。3.2.2 使用方法将药剂按照其商品使用说明配置成规定浓度的药液。施药时以活蚁巢为圆心,先在蚁巢外围施 25-30宽的药业带, 4 然后把药液直接浇在蚁丘上或挖开蚁巢顶部将药液浇灌到蚁巢中心地带,浇灌药液时尽可能使用药液均匀渗透到 1 米以下的土壤中,使整个蚁巢湿透。灌药操作要迅速,以减少红火蚁逃逸。一般每个蚁巢用药液量 15-25 升,对较大的蚁巢要适当增加用量。采用灌巢法 2-3 天可达到较好防效。在采取防治措施前,注意不要扰动蚁丘,以免惊动红火蚁,导致蚁群把蚁后转移。推荐使用药剂:高效氯氰菊酯、阿维菌素、毒死蜱、溴氰菊酯等。3.2.
6、3 防治效果评定防治前进行一次调查,记录活蚁巢密度、工蚁数量,防治 10 天后对发生区进行全面调查 1 次。3.3 粉剂灭巢法3.3.1 适用范围适用于蚁巢明显的发生区域。3.3.2 使用方法使用慢性接触传递粉剂防治红火蚁时,将药剂撒施于活蚁巢上,再干扰破坏蚁巢使工蚁涌出、接触药剂。使用量根据蚁巢大小和商品使用说明确定,一般直径在 30-50的蚁巢使用推荐用量的中间值,小于 30 或大于 50的蚁巢使用推荐用量的上限值和下限值。推荐使用药剂:0.1%高效氯氰菊酯粉剂。3.3.3 防治效果评定 5 同 3.2 灌巢法(防治前进行一次调查,记录活蚁巢密度、工蚁数量,防治 10 天后对发生区进行全面
7、调查 1 次。)3.3.4 注意事项施用粉剂不宜在有较大风力的天气下进行,施药要快速。3.4 二阶段处理法二阶段处理法是指先在红火蚁发生区域撒布毒饵剂,10-14 天后再以触杀性杀虫剂或其他方法采用单个蚁巢处理法处理单个蚁巢。大面积撒施毒饵剂防治效率较高,而采用药剂灌巢法、粉剂灭巢法等单个蚁巢处理法速效性较强,将两者结合起来使用,发挥各自长处,会得到很好的防效。3.5 调出物品的化学除害处理3.5.1 适用范围适用于发生区内污染了红火蚁的种苗、花卉、草坪(皮)、垃圾、栽培介质、肥料、土壤等调出时的化学药剂处理。3.5.2 使用方法在种苗、花卉、草坪(皮)、垃圾、栽培介质等物品调出前均必须经过触
8、杀性药剂(溴氰菊酯、氯氰菊酯、阿维菌素、毒死蜱)药液的浸渍或灌注处理。浸渍或灌注时,其栽培土壤或栽培介质均须完全湿润。4 档案保存详细记录并保存包括施用毒饵药剂品种、数量、次数、 6 施药时间、防治面积、防效调查方法及调查次数、各次调查的蚁巢密度、工蚁密度、防治效果等。5 推荐使用药剂的说明本方案推荐的杀虫剂是按照我省农药管理有关规定允许在环境中使用的。当新的有效农药出现或者新的管理规定出台时,以最新的规定为准。红火蚁化学防治过程中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和致畸、致癌、致突变农药,推荐使用低毒、生物源农药。6 防治注意事项6.1 施药操作人员要做好防护工作,避免被红火蚁蛰伤或农药中毒;6
9、.2 在施药区应插上明显的警示牌避免造成人、畜中毒或其他意外。6.3 在公共场所、住宅区等人群活动较频繁的发生区域要注意选择使用安全低毒的药剂,施药时要避开人群流高峰,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6.4 在水源保护区、水产养殖区、养蜂区、养蚕区等使用农药防治红火蚁要注意选择药剂种类,防止对有益生物的杀伤和环境污染。6.5 施药前要对红火蚁的发生基数(蚁巢和工蚁数量)进行调查,施药后要按照红火蚁疫情检测技术规程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二)第 149 部分:杀虫剂防治红火蚁等技 7 术标准进行检测,然后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需要进行第二次药剂防治。海南省红火蚁调查监测技术方案一、鉴别特征(一)形态特征红火
10、蚁小型工蚁(工蚁)体长 2.5-4.0。头、胸、触角及各足均棕红色,腹部常棕褐色,腹节间色略淡,腹部第 2、3节腹背面中央常具近圆形的淡色斑纹。前胸背板前端隆起,前、中胸背板的节间缝不明显;中、后胸背板的节间缝则明显,胸腹连接处有两个结节,第 1 结节呈扁锥状,第 2 结节呈圆锥状。腹部卵圆形,可见 4 节,腹部末端有螫刺伸出。大型工蚁(兵蚁)体长 6-7。形态与小型工蚁相似,体桔红色,腹部背板色略深,上颚发达,黑褐色,体表略有光泽,体毛较短小,螫刺常不外露。(二)蚁巢特种红火蚁为完全地栖型蚁巢的蚂蚁种类,成熟蚁巢是以上土壤堆成的高 10-30,直径 30-50的蚁丘。新形成的蚁巢则在 4-9
11、 个月后出现小土丘状的蚁丘。当蚁巢受到干扰时,红火蚁会迅速出巢攻击入侵者。 8 (三)危害特征蚁巢一旦受到干扰,红火蚁迅速出巢发出强烈攻击行为。红火蚁以上颚钳住人的皮肤,以腹部末端的螫针对人体连续叮蛰多次,每次叮蛰时都从毒囊中释放毒液。人体被红火蚁叮蛰后有如火灼伤般疼痛感,其后会出现如灼伤般的水泡。多数人仅感觉疼痛、不舒服,少数人对毒液中的毒蛋白过敏,会产生过敏性休克,有死亡的危险。如水泡或脓包破掉,不注意清洁卫生时易引起细菌二次感染。二、红火蚁发生分布调查与监测(一)访问调查向当地居民询问有关红火蚁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危害情况,分析红火蚁传播扩散情况及其来源。每个社区或行政村询问调查 30
12、人以上。对询问过程发现的红火蚁可疑存在地区,进行深入重点调查。(二)实地调查1、调查地域重点调查杂草丛生的荒地、农田田埂、园林苗圃、靠近水源的地方、堤坝、路边、村道、草坪、绿地以及房屋墙角、庭院附近的垃圾堆、公园、学校等场所。2、调查方法每行政村或社区每类型调查地块不少于 10 个,每点调查面积大于 50,调查点要有代表性,覆盖整个村或社区。 9 观察有无蚁丘或沙堆状的蚁巢,记录蚁丘或蚁巢的发生区域、发生范围、发生密度及其直径和高度,并拨出蚁巢表面,观察蚂蚁是否出巢和表现出很强的攻击行为。(三)诱饵诱集监测1、诱饵制作及用量诱饵成分:使用火腿肠一小块,放置于塑料瓶中,制成诱饵器。2、诱饵投放每
13、个村庄或社区各类型地块诱饵放置点不少于 5 个。将诱饵放在蚂蚁适生区域的荫蔽处,最好放置在有蚂蚁活动的地方。注意使装有诱饵的瓶口边沿贴于地面,方便蚂蚁爬上。每点面积 50以上,放 5 个诱捕器,各诱捕器相隔距离 5 米以上,随机放置。3、调查每天观察 1 次,并更换诱饵,连续观察 5 天(雨天除外)。对诱集的蚂蚁进行形态观察是否为红棕色,如发现可疑蚂蚁则结合对周围蚁巢以及蚂蚁行为特征等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蚁巢即采集巢内蚂蚁样本。三、样本采集与寄送在调查中如发现可疑蚂蚁,将可疑蚂蚁用 70%酒精浸泡或用农药杀死,标明采集时间、采集地点、采集人。将每点采集的蚂蚁集中于一个标本瓶中,采集可疑蚂蚁标本数量 50 10 只以上。将样本派员送至省植物保护总站,要确保运送过程中样本的安全。四、调查人员的要求要求调查人员为专职植检员或经过培训的植保技术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为红火蚁的形态学、生物学特性,结合行为特点、蚁丘特征、危害症状以及红火蚁的调查监测方法和手段等。五、调查结果处理调查监测中,一旦发现红火蚁,严格实行报告制度,必须 24 小时内逐级上报,每 15 天逐级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有关调查监测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