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总承包公司项目法律事务工作制度(试行)为进一步推行项目法律顾问制度,贯彻落实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工程项目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和控制,根据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总承包公司关于加强项目法律事务管理的通知(建二总通200844号)(简称通知)要求,结合公司项目管理实际情况,本着科学、高效、务实、精简的原则,特制订本工作制度,指导项目法务人员开展工作。一、 项目法务人员管理1.所有项目应设置项目法务经理或法务联络员。需设置项目法律顾问的,按照建二总通200844号文件要求,由公司决定。2.所有新开工项目在管理人员确定后,应立即拟定项目法务人员,并将资料报公司法律事务部,由公司通知确定。3.各项目法务人员如发生变动,应立即通知公司法律事务部,并同时报送新任法务人员基本情况,以便公司更新管理。后附项目法务人员情况台账二、项目法务人员工作内容1. 项目法律顾问的工作内容(1)参与项目开工前的法务管理工作交底,审核各方资信情况,出具合同法律风险意见书。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