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的项目有哪些由于会计和税收在核算目的、核算口径、计量方法和时间上都有较大区别,从而使得同一企业在同一时期按会计方法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税利润之间存在差异,这种差异的调整成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重要一环。本文拟对这种差异的原因、性质、内容及会计处理方法进行探讨,以便为所得税汇算清缴提供有益的参考。一、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的收入类项目1.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2.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所得税额,但中途转让所得应计税。二、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的支出类项目1.职工福利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作纳税调整处理,且为永久性业务核算。2.工会经费。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