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11年以上教体系统2006年工资改革政策和业务操作要点在职人员确定:(1)按现工资关系所在学校确定工改对象。(2)2006年7月1日仍在册人员,后调外县市、自动离职、解除聘用合同人员和死亡人员等,按实际月份在原单位申报补发。其中调外县市和自动离职人员的工资进档表单独归出,并注明原因。(3)2006年7月份后从外县市、外系统调入人员按实际月份补发。(4)行政、刑事处罚至2006年7月1日处罚期未满的人员不参加这次工资改革,待处罚期满后正式工作后,重新确定工资。(5)2006年7月1日至本单位实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前受行政、刑事处罚的,可以先列为此次工资改革对象。后按工改后受行政、刑事处罚人员工资待遇有关规定处理。(汤浦、道墟、盖北)。按实际月份计算补发额。(6)2006年7月1日到龄后退休人员,先按在职人员套改,后再重新计算退休费。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此次工资套改,不考虑原工资基数,而是推倒重来。新工资结构由岗位工资、菥级工资、绩效工资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本次工资改革先对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