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教学质量奖惩制度为了规范学校管理,提高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建立健全学校激励工作机制,打破“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状,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现特制定如下教学奖惩制度:一、教学质量目标1、各年级应达到的平均分:一年级语文94分、数学95分、二年级语文80分、数学85分;三、四年级语文75分、数学80分;五、六年级语文70分、数学75分。2、团队名次:指在县直小学(一、二、三、四、五小)期末统考中学校语数级平均分总和应该取得的最低名次。一年级:第一名二年级:第三名三年级:第三名四年级:第三名五年级:第三名六年级:第四名3、各年级优秀成绩分数:一年级95分及以上,二年级90分及以上,三四年级85分及以上,五六年级80分及以上。二、教学质量奖惩办法1、月考:以每次月考教务处统计的分数为依据。(1)平均分奖:五个班以下的年级奖第一、二名。六至八个班的年级奖第一、二、三名。达到以上平均分质量目标者,分别按照50元、30元、20元对该班任课教师进行奖励。虽然取得相应的名次,但未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