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职工之核薪、计薪、调薪、升迁、薪资发放等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第三条 本公司同仁分为员工、职员、主管三大类,统称职工。一、员工:包括清洁工、办事员、营业员、资深营业员、收银员、保安、助理等基层工作人员。二、职员:指各类专业工作人员,其职称分为专员、一等专员、高等专员三类。三、主管:指各级单位中负责督导、管理部属之人员。其职称分为初级/高级组长、初级/高级课长、初级/高级主任、副理/(实习)处长、经理、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 第二章 任用、核薪第四条 新进人员之任用不得超过该单位之人员编制,其核决权限见第七章。第五条 需要招募临时工者,其薪资标准必须由各事业部提报经总管理处备案 方可实施。第六条 核薪:一、职工核定薪资为应领金额(见薪资结构表)。二、新进人员之核薪依公司规定、职务对应及其学历、专长、经验、待遇要求、市场薪资行情而定,试用期内应尽量不超过对应职称之薪资(见薪资结构表)。三、新进人员职薪之核定,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