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树苗买卖合同 树苗买卖合同 采购方 (甲方): 供货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惠、长期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协议。就苗木采购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具体的苗木品种、规格、数量等见本合同附件表所列内容。 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所列的详细内容组织苗木,不得无故拖延。乙方向甲方保证所提供苗木全部是绿枝接,纯度95%以上,长势健壮,根系完整,无检疫性病虫害。乙方向甲方无偿提供技术,保证品种,保成活,人为造成苗死亡,乙方不负责。如果有不长苗或死苗,乙方将无偿为甲方提供相应苗木进行补植,保证甲方所栽植的果树成活率达到95%以上。 三、本合同所采购的苗木应当在 年月日之前由乙方运送到 ,运费由(甲/乙方) 负责。 四、在乙方将苗木运送到约定地点后,经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要求验收合格,视为乙方履行了交付义务。 五、苗木的检查、验收方式、方法及质量要求具体为: (具体写明质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