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标准厂房办公楼工程(中小企业创业基地项目厂房)监理合同二00九年十一月标准厂房办公楼工程监理合同委托人(郴州市槐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与监理人(郴州广厦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监理人)协商,本着公平、自愿原则,标准厂房办公楼工程(中小企业创业基地项目厂房)监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名称:标准厂房办公楼工程(中小企业创业基地项目厂房)。二、工程规模:总用地面积约5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16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建筑面积650平方米,仓库建筑面积96平方米,综合楼建筑面积370平方米。 三、工程地点:湘南国际物流园。四、监理服务时间: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 五、工程质量标准:验收时达到合格。六、委托人的工作:1、负责协调施工工地与当地国土等行政机关的关系;2、派出一名现场代表与监理一道共同进行现场经济签证等工作;3、协助进行工程竣工验收;4、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不按本协议履行监理职责,或与其他施工单位串通给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