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河南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达标考评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条依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0980号)及关于标准化考评的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省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创建安全标准化活动,切实加强企业安全基础工作,促进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第二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等级分为一、二、三、四、五共5个等级,一级为最高,五级为最低。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范围内已取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履行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申请安全标准化三级(含三级)以下企业的考评(申请安全标准化二级(含二级)以上企业的考评办法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 (一)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指从事金属和非金属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下列单位):1.专门从事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开采的生产单位;2.从事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开采、加工的联合生产企业及其矿山生产单位; 3.其他非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