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信贷部评审中心工作考核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条 为了提高贷款评审管理工作水平,加强贷款评审工作目标管理,促进贷款评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授信管理办法(暂行)和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管理法规,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总行、分支行各级信贷管理部评审中心从事授信业务的审查、授信管理办法的制定以及信用评定等各项相关工作的人员。第三条 各级评审员的基本职责为:(1) 审查授信业务、对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以及安全性进行独立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决策;(2) 必要时对重大和疑难项目进行实地贷前调查;(3) 参与市场调研和行业分析研究;(4) 对市场营销提供咨询;(5) 对担保公司的准入等进行管理;(6) 拟定及完善评审区域内各信贷业务的授信政策及准则; 第四条 考核工作原则(1) 客观公正原则。对纳入考核范围的考核对象,按照统一的考核标准和考核程序,进行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考核,确保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和合理性。(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