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与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按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章程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大赛经费是指统筹安排用于大赛赛事公共运转开支和各赛项直接开支的资金,包括通过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能力建设专项(以下简称部职教专项)安排和大赛筹措的资金。部职教专项属于补助性资金,安排用于大赛赛事日常公共运转和有关赛事示范引导性委托业务开支。根据预算安排,有关赛事示范引导性业务开支与绩效目标由教育部一并直接下达、拨付给赛事受托单位(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赛项承办院校)使用与管理,纳入赛事受托单位年度预(决)算管理。大赛筹措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捐赠、分赛区地方财政支持(投入)和各赛项承办校自筹等三个方面。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作为受赠人依法接受社会捐赠。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