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医院奖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了确保医院工作质量和正常秩序,强化医院管理,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在职工中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以经济杠杆为手段,从严治院,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健康服务。依据卫生部医院工作制度和医院工作人员职责,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医院医疗、护理、医技、行政、后勤各科室及个人。第三条 本办法的解释与实施由院办负责。第四条 本办法中相关内容的检查方法:(1) 职能科室深入基层,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调查核实;(2) 科室自查,缺陷上报;(3) 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缺陷,调查核实;(4) 院领导巡查发现的问题;(5) 院外各职能部门、上级领导监督检查,发现缺陷,归口转报。 第五条 本办法分四级落实责任和执行奖罚 (1) 各小组长(含导医、治疗组、输液室、药浴室、收费室)为本组工作落实及执行奖罚的责任人;(2) 各临床、医技科室主任、护士长为本科室工作落实及执行奖罚的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