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激励约束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对危险源(点)的管控,保证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全面落实,科学控制作业场所的潜在危险因素,切实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公司的财产安全,按照黑龙江省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验收评定标准(试行)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双鸭山新时代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单位和部门。第二章风险分级管控考核奖惩第三条对危险源(点)不指定安全负责人、没有建立安全责任制或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扣罚单位1000元。第四条对危险源(点)没有按规定检查,扣罚单位2000元。第五条没有危险源(点)平面控制图或设立标志,扣罚单位500元。第六条新增危险源(点)没有及时纳入控制管理和设立标志牌,扣罚单位500元。第七条危险源(点)档案资料不齐、漏项,扣罚单位500元。第八条对危险源(点)下达安全隐患通知书,限期内没有整改,扣罚单位2000元。第九条因对危险源(点)管理不善,导致设备、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