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一、委托贷款业务的开办与业务流程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为防范金融风险世界各国都对金融业务活动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在我国金融业务活动必须经过国家许可。在信贷方面,国家法律允许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的民间借贷,但是严格禁止政府、非金融企业和个人从事金融信贷业务。为防止非法借贷关系扰乱金融市场,同时也为防止企业之间利用转贷牟利,国家法律严格禁止企业之间相互拆借资金。为了给予民间资本较大的生存发展空间,同时也是为了掌握民间资本的流向和流量国家许可商业银行经营一种银行中间业务委托贷款。 根据贷款通则的定义,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在某种意思上说委托贷款是民间借贷的“官方化”,是企业间融资的“合法化”。各个商业银行或信托投资公司(以下以银行代称)开办委托贷款业务的流程大致一样,一般都要经过下列程序:一、委托人向自己信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