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关于安全专项经费使用的合理化建议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文件财企2006478 号文件第八条规定,公路工程安全费用按建筑安装工程造价1%的标准向财政部门提取。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第十五条规定,施工企业的安全专项经费的年度结余可在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施工企业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根据2007年交通部1号令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招标文件时(即报财政立项批复前),应当确定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 建设项目要保证安全专项经费的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计划申报、装备审查、单据报销、台帐记录的监管,使安全专项经费落实、用足,切实保证施工安全,保障教育培训、预案演练等等正常安全费用支出的资金来源。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以下问题:施工用电系统线路敷设、文明施工设施(施工公告牌、工程效果图展示牌等)、修建仓库(包括炸药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