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安全生产防护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0年印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为从业人员配发劳动保护用品是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的一项具体措施,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第三条 劳动保护用品应根据岗位员工的具体工作条件和作业环境发放,不得平均分配。第四条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本制度,不得随意削减、克扣或拖延发放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第五条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原则:1. 凡是在劳动过程中有可能受到伤害或职业危害的,都应按照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2. 根据劳动防护的需要,对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放不同的防护用品;3. 对不同行业劳动条件相同的同类工种,应发放基本相同的防护用品;4. 不符合劳动用品发放标准及不利于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保护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的用品杜绝发放。第六条 本规定制定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