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业务约定书业务约定书编号: 甲方: 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南京分公司乙方: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通分所甲方、乙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在充分沟通、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就双方合作的有关事项达成以下约定:一、定义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定义仅限于对本约定书所使用名词的解释。1.1 “甲方”:指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南京分公司。1.2 “乙方”:指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通分所。1.3 “双方”:指甲方和乙方。1.4 “一方”:指乙方或甲方。1.5 “约定书”:指本约定书文本及其与本约定书不可分割的若干附件与补充文件。1.6“4101号准则”: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发的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01 号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及其应用指南。1.7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以财会【2006】3号文颁发的企业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