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工程质量奖惩办法中国机械工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杜绝质量事故和严重不良影响事件发生,根据国家、行业政策以及法规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的特点和要求,制定了工程质量奖惩办法 第二条 为强化质量风险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有序受控,对各施工生产单位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施工生产单位。第四条 各单位应依据下达年度生产任务计划,按3%标准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 第五条 各单位上缴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使用每年清算一次。各单位发生违章违规等质量不良行为、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在质量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因质量问题被上级单位通报批评,依据本办法罚则规定进行经济处罚,相应罚款在单位工程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第六条 工程质量保证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第七条 各单位每年在施工生产计划下达、签订安全质量责任书后的30日内,向财务部足额上缴本单位工程质量保证金。 第八条 年度质量指标不超标的单位全额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各项罚款除外)。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