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东莞产检及生育流程及所需资料条件:1生育前,怀孕参保人按计生规定在东莞市内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所需资料等请咨询 所属计生办),且生育登记信息已传输至我市社保部门;2连续购买生育险满12个月或以上(生育险实施前,参保人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连续缴费年限纳入生育保险缴费年限计算。)(一) 参保人按规定程序就医,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的,可现场结算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和分娩费用)就医确认说明:参保人只能选择一家医院作为产前检查医院,产前检查医院一经确认不予变更或取消。参保人在生育就医确认生效前发生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生育就医确认业务生效后,参保人除急诊、抢救外,其他在已确认的定点以外的医院产前检查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报销:参保人生育就医确认业务办理成功后,即时可在已确定的定点医院产检或生育,其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可按规定在定点医院现场结算报销。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100%,不设起付线及封顶线。参保人办理生育就医确认业务所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