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并购商誉会计核算专题一、并购商誉的概念1.如何界定商誉商誉是一个很有争议的概念,对商誉的定义五花八门,目前对商誉的定义多为从实务操作角度对商誉的界定,而不是严格的定义。而且各国界定的商誉也有不同,其中对商誉是否属于无形资产就有非常不同的看法。(1)国际会计准则对商誉的界定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在1998年修订的第22号国际会计准则(IAS 22)企业并购将商誉定义为“交易发生时,购买成本超过购买企业在交易日所取得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中的股权份额的部分。”该项会计准则进一步指出,“购买企业时产生的商誉所代表的是购买企业指望取得未来经济利益而发生的支出。该项经济利益可能由于购买的可辨认资产的协同作用而形成,也可能形成于某些资产,这些资产在单个考虑时并不符合财务报表中加以确认的标准,而购买企业却准备在购买企业时为之发生支出。” 第38号国际会计准则(IAS38)无形资产中明确指出:“无形资产的定义要求无形资产是可辨认的,以便与商誉能清楚地区分开来。”由此可以看出,IASC规定的无形资产不包括商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