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得胜镇中心学校2017学年度教学质量奖惩方案 (试行)为强化教学质量管理、提高广大教师狠抓教学的积极性增强各教学工作岗位的质量责任意识,促使我镇毕业班、非毕业班教学质量的大面积提高,体现尊重实际、尊重规律、尊重劳动的人本精神,特制定本办案。 一、奖励办法在中考、小学毕业质量检测中,学校综合名次和教师个人单科成绩获得县一、二、三等奖,基础年级考试全镇初中前二名小学前二名教学点两率达标,镇内分别给予校长、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导主任和任课教师精神和物质奖励。(一)、中考长期目标:1、综合名次获得县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学校10000元、8000元、6000元;奖校长1000元、800元、600元,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导主任分别奖800元、600元、400元。2、获县精品奖每个另奖得胜中学所在班3000元。3、全县乡镇排名第九名(县平均水平),奖学校5000元,奖校长500元,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导主任奖300元。4、单科成绩获得县一、二、三等奖老师分别奖500元、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