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内蒙古建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奖惩细则第一章 总则1.01 为强化和规范项目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增强各单位竞争力,加大工程(产品)质量监管和考核力度,有效地防范质量事故的发生,鼓励各项目部争创优质工程,做到奖优罚劣,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1.02 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方针。1.03 工程质量实现创优规划目标,或者为质量管理工作做出贡献者(包括防止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按本办法实施奖励。1.04 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或者违反质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本办法实施惩罚。第二章 质量管理机构2.01 工程管理部是质量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具体管理、考核与实施。2.02 对作业层的奖励与惩罚由各项目部按有关规定负责具体实施。第三章 罚 则3.01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及以上),责令施工单位按规定无条件整改处理,并处直接经济损失10%的罚金。3.02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不足10万元者),除责令施工单位按规定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