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施工奖罚制度为强化项目部工程管理,进一步规范各阶段的管理工作程序,加强监理部对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管理力度,实现对工程建设的全面控制,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推行项目部工程管理考核体制的实行,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的事前、过程及事后控制,规范管理程序,特制定此奖罚制度。一、 评比奖罚制度及考查内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评比采取每月一次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即当月结束后,次月初进行评比奖罚。检查组主要由项目部各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及分管领导组成。受考评单位:参与本项目部相关工程施工的所有承包人。考查内容:各承包人的工程质量情况、安全和文明施工情况、工程进度情况。二、 具体奖罚制度工程质量处罚制度1.分项工程施工前无技术交底或不按技术交底施工,一经查出对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处以100200元罚款。2.凡各承包人对所施工工程不进行全面自检或发生错检、漏检、误检、标准掌握不严、自检无记录或记录内容不详实者,处100200元罚款。3.凡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和甲方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隐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