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一章 总则【目的】第一条 完善现有的考评体系,明确公司的价值导向,不断增强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第二条 建立部门的人员培养机制,提高部门整体管理水平,增进业务沟通,完善绩效管理、反馈。第三条 通过对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沟通,帮助他们尽快了解公司,明确岗位需求,融入公司文化,并为决定新员工的去留及转正提供依据。【适用范围】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处于试用期的新员工及其指导人。【定义】第五条 试用期:指在劳动合同、实习协议及劳务合同等期限内所规定的一个阶段的试用时间。在此期间用人单位进一步考察被录用的员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条件,能否适应公司要求及工作需要。同样,劳动者也可进一步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条件是否符合求职预期,是否适合或胜任所承担的工作。试用期一般为二至六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且每名新员工只约定一次试用期。第六条 转正:指新员工试用期满,达到岗位要求,并按时向人力资源部提交转正材料后,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基本原则】第七条 实事求是原则:考核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观察、记录为基础,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强调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