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第1部分 总则一、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基本条件1.依法开采,证照齐全有效。2.参与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的煤矿不应存在以下情况:(1) 生产矿井没有2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采煤工作面没有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道,另一个通到进风巷道);(2) 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3) 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4) 存在超层越界开采等现象;(5)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未按规定建设,未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要求;(6) 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未达到规定要求;(7) 存在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安全隐患。二、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基本要求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1.井工煤矿井工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包括以下11个部分:(1) 通风。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2部分“通风”的规定。(2) 地测防治水。考核